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税处理差异比较(二)

发布时间:2014-06-09浏览次数:9241文章来源:dong

【资料名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税处理差异比较(二)

【资料来源】财会信报

【作者】蔡昌

【资料地址】http://www.e521.com/cksw/kjsw/384266.shtml

【全文采集】

2.涉及补价的情况
(1)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收到补价方,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 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一是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二是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2)按账面价值计量模式。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第一,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第二,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三)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案例1]振华股份公司以一项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5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换入B公司一辆小轿车,账面价值50万元,公允价值60万元,一批产品,账面价值170万元,公允价值150万元,振华股份公司支付B公司补价10万元,振华股份公司支付相关运费5 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
站在振华股份公司的角度:支付补价10万元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补价之和210万元的4.76%,小于25%,则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核算。
假设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是可靠的,则按公允价值核算: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200+10+0.5=210.5(万元);小轿车公允价值的比例=60/(60+150)=28.57%;则换入资产小轿车的入账价值=210.5×28.57%=60.142857(万元);产品公允价值的比例=150/(60+150)=71.43%;换入资产库存商品的入账价值=210.5×71.43%=150.357143(万元)。
振华股份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单位:元):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601 428.57
库存商品  1 503 571.4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00 000
营业外支出———非货币性交换损失 2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 500 000
银行存款  105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