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厦门大学财政系胡学勤)

发布时间:2013-12-20浏览次数:6656文章来源:dong

【课程名称】国际税收

【授课单位】厦门大学

【课程简介】

【教学内容】
  长期以来,《国际税收》就是财政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在财政学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其教学融税收理论与各国涉外税制与一体,教学内容科学、规范。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财政学教育培养目标的改革,《国际税收》的教学也进行了大量的改革:丰富税收学理论,与国际接轨;随时跟踪我国税收制度的变化,保证最准确的知识传授;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满足学生从事具体财税业务工作的需要。
  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是国际税收制度规则和管理办法,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比较研究不同法律体系下自然人、法人居民身份的确定规则,合伙企业税制不同模式及其国际税收协调规则。
  2、阐述一般类型常设机构的具体确定规则、代理型常设机构和电子商务的常设机构的确定规则。
  3、论述非居民各项所得的来源地确定规则和征税权分配的国际惯例。
  4、揭示国际双重征税的原因,分析避免双重征税的主要方法,比较研究主要国家的外国税收抵免制度。
  5、探讨国际避税逃税的特点、具体途径和在我国的特殊表现形式,概要阐述各国防止避税的方针策略,特别说明了反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规则、反资本弱化规则、反有害税收竞争政策和受控外国公司法律制度。
  6、系统分析和比较研究美国和OECD转让定价调整法规和具体方法。
  7、论述国民待遇原则的内涵,澄清错误认识。
  8、提供最新的我国涉外税收法律的学术解释。
  9、提供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最新版本及中文译本。

  【教学目的】
  一方面,理论研究要立足于国际化,用国内外最新的基础理论、最先进的研究成果来更新和深化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强调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把理论和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税收法规的简单罗列。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使学生不仅懂得国际税收的基本理论和我国涉外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定,而且还要使学生初步具备分析国际税制、解释税法的能力,能探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教学设计】
  为适应上述培养目标的要求,本课程教学内容的安排应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做到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在教学方法上,应力求创新,将教师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同时安排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写出课程论文,进行课堂交流,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在教学手段运用上应进一步注意多媒体教学和网络的重要作用,设立互动式题库和在线答疑,拓展课堂教学的时间和空间,提高学生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在教学过程中,除在课堂上增加实践操作和实践案例的教学外,还将增加税收理论与制度实践运用和模拟实战的课外作业,邀请实践工作人员举办讲座,并与税务机关、企业财务部门、税务代理机构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联系,增加学生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的次数和时间,提高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

【主要章节】

章或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