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寿

发布时间:2013-10-23浏览次数:7412文章来源:dong

李鸿寿(1909—1998),字朋三,江苏扬州人。我国著名会计学家,我国成人财经教育的先驱和领导人之一。

1931
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商学院;

毕业后就职于立信会计事务所,并在立信会计夜校任教,讲授簿记和会计课程;

1933
年后历任立信会计学校教授、副校长、校长,并先后兼任复旦大学、沪江大学、国立上海商学院教授,同时担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会计师、上海会计师公会监事等,参加编辑《立信会计丛书》和《立信会计季刊》;

先生的教学从严、从实。在教《审计学》时,他带领学生到会计师事务所或工商企业去实习查账;在教《会计制度设计》时,他又带领学生到各工商企业参观访问,回校后,学生三五人一组,设计某行业的会计制度,经他本人审阅修改后,编成《各业会计制度》,列入《立信会计丛书》出版。

建国后任立信会计专科学校校长,参加编辑《立信会计丛书》和《立信会计季刊》,主编《诚信会计月刊》;

1952
年并入上海财政经济学院,任副院长,创办了上海第一所夜大学并兼夜大学主任;

1956
年定级为二级教授;

十年动乱中,李先生每天阅读资料,剪辑成册。短短四年中,装订了100册,供师生查阅。

1972
年调任复旦大学教授;

1978
上海财经学院恢复重建,任副院长兼夜校部主任;

1979
年在《财务与会计》第二期发表《谈谈增减记账法和借贷记账法的优缺点》,为借贷记账法恢复名誉。此外,他连续编译了多篇文章和书籍,介绍国外会计学术进展,如《电子计算机与会计》、《商用电子计算机系统概述》,分别刊载于上海财经学院的《外国经济参考资料》(现改名为《外国经济与管理》)1979年第五、第七期;《电子计算机在会计方面的应用》,刊载于上述杂志1980年第七、第八期。

1983
年先后被聘为第一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是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高等职工教育学会副理事长。

1984
8月退出领导岗位,继续担任教授至19913月退休;

1998524病逝。

他曾任中国会计学会顾问、中国冶金财务会计学会顾问、上海审计学会顾问、上海成本研究会顾问、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民盟上海市委常委、副秘书长、民盟中央参议委员等职。

著有《会计学原理和实务》(合译,1931年出版)、《会计学》(1934年出版)、《会计数学》(合著,1935年初版,到1950年再版十五次)、《初级会计学》、《会计学概要》(1938年初版,到1948年再版十二次)、《初级会计学教程》(1951年出版)、《会计学数学用表》(1940年出版)、《现代会计学》、《会计学中的数量方法》、《审计学》、《审计案例》、《审计学参考资料》、《企业管理中的数量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