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2-10-10浏览次数:7010文章来源:dong

【机构名称】黑龙江财政厅

【机构简介】
黑龙江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经济宏观调控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各项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编制、执行全省年度预决算;参与草拟地方税收法规;管理全省财政公共支出;履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职能;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省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会计法》并监督各项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等等。
    目前共有27个职能处室,具体是:办公室、人事教育处、预算处、综合处、社会保障处、行政政法处、国库处、教科文处、经济建设处、政府采购办、经贸处、农业处、乡镇处、企业处、企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与企业处合署办公)、法规处、税政处、国际金融处、监督局、会计管理局、农村处、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与农村处合署办公)、资产评估处、绩效评价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注册会计师管理处和罚没办。另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作为副厅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省财政厅(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综合处、计划财务处、土地项目处、多种经营项目处和世行项目处等5个处。除了以上行政单位和农发办以外,厅属事业单位共15个,包括投资评审中心、预算编审中心、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等,这些单位虽然是事业编制,但大部分行使着行政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