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江苏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9浏览次数:7498文章来源:dong

【项目名称】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江苏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统计学会

【发布时间】2012313

【项目内容】

省局、省调查局、总队各部门、各市统计局、统计学会、各市县国家级调查队、省各有关部门统计学会(组),省有关高等院校:

为推动全省统计改革与统计调查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统计学会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江苏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并从中推选出部分优秀成果,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项类别

集体或个人在统计基础理论研究、统计应用研究和统计信息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成果,包括研究课题(含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等)、学术论文、统计专著(不包括统计教材、论文汇编)和统计软件等均可参加评选。课题和软件须经过鉴定,论文须正式发表,专著须正式出版。本届评选设优秀课题奖、优秀论文奖、优秀专著奖和信息技术应用成果奖四类奖项。

二、评选标准

一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在省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创见;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得到较高评价。

三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见解;在学术理论界或实际部门受到好评。

三、成果完成时间和申报截止日期

所申报成果必须是于201011日至20111231日内完成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4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的有关要求

各单位申报同一类优秀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五项。各类项目均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申请表与成果材料报送均为一式六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江苏省统计学会。两种上报方式缺一不可,否则视同未上报处理。

申报表可从江苏省统计局外网(http://www.jssb.gov.cn)下载。

五、其 他

凡已获得其他同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研究项目,不再受理申报。课题类成果参研者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七人,论文类成果一般不超过三人。同一作者一般限申报一项成果,但可作为参研人申报其他成果。

六、评审费由省学会统一支付。

七、获奖成果由江苏省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江苏省统计学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申报材料请寄至或送至:江苏省统计学会。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二条巷13号江苏省统计学会,邮编: 210008 联系人:沈斌,电话:025—83308015FAX)、E-mail tjxh.d@js.stat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