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姓名】盖 地
【基本信息】男,河北行唐, 1945.1,中共党员,教授、博导
【简要经历】
1969 年 7 月本科毕业留校任教至今。 1985 年任财政会计系副主任(此前曾任会计教研室副主任); 1986-1991 年,任会计系副主任, 1992-1997 年任会计系主任, 1998 年起,会计系名誉系主任。 1999.8-2000.7 ,中国会计学会协助工作。
1983 年 晋升讲师, 1998年晋升副教授,1994年晋升教授。1992年批准为硕士生指导教师,2000年批准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校外任职】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中国财务学年会顾问,天津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无形资产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计研究》《对外经贸财会》杂志编委,《财务与会计》特约撰稿人。
中国海洋大学、河北大学、海南大学、延边大学、兰州商学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内蒙古财经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等院校的兼任(客座)教授。
【研究方向】
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税务筹划的理论与实务
【教学情况】
承担本科专业课程:会计原理、工业会计、基建会计、财务会计、税务会计、税务筹划
承担硕士研究生课程: 税务会计研究、税务筹划研究
承担博士研究生课程:高级财务会计研究、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研究
指导硕士研究生 38人,指导博士研究生19人,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1人。
【科研情况】
发表学术论文 160余篇,其中最重要刊物和核心刊物发表20余篇,有4篇论文获奖。
出版专业书籍 43种,其中著、编著、主编 28 种,副主编 5种。
主持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项,省部级项目3 项,其它级别项目2项,横向研究课题1项。
【学术交流】
1995年,参加在台湾淡江大学召开的学术研讨会;1999年参加在香港理工大学召开的学术研讨会;每年参加在大陆的学术研讨会一般不少于5次。
【个人获奖】
1986年,《试论标准成本法的改造吸收》一文获天津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1988年,《乡镇企业会计》一书获天津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1996年,《税务会计学》一书获国家税务总局优秀成果三等奖;
2004 年,《税务筹划》(教育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获天津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
1995、1999、2004年3篇论文获中国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奖(二等奖 2 次,三等奖 1 次 );另外,还有多篇获 中国财政杂志社、天津会计学会优秀论文。多篇论文曾被《经济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财务与会计》、《财政与税务》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