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
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
2、考试方式
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3、考试题型
皆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4、考试题量
总分为100分。应注意的是,试卷卷面总分为120分,共九道案例分析题,其中有两道案例题分别为企业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每题20分。这两道题中,考生只需选取一道解答。
5、合格标准与有效期
对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各省可根据本省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由各省市发放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在该省市范围内1年有效。
6、答题小技巧
(1)要按照试题要求分步骤答题。本题有n个要求,就要分别按n个步骤答题。
(2)答题宜精不宜多。
(3)理由说明不用照抄法规中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