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底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发布时间:2007-01-15浏览次数:8717文章来源:dong

【名称】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底开始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下载时间】2007.1.5

【资源来源】金融考试在线

【内容梗概】

         大型商业银行2010年底开始实施,最晚不迟于2013年。

  为使中国商业银行尽快实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要求,银监会即将公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规定,国际业务占比重大的大型商业银行应实施新资本协议,中小商业银行可以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大型商业银行应从2010年底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如果届时不能达标,经批准可暂缓实施,但不得迟于2013年底。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新资本协议毕竟来源于西方国际化大银行的风险管理实践,国内大银行要充分认识到新资本协议的局限性,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公布了资本协议,要求银行业的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2004年该委员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除最低资本充足率规定以外,还提出了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两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