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经济学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国民经济学4名,财政学30名,会计学13名,企业管理3名(各研究方向名额见附表)。
三、学制:三年。
四、招生对象:
招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及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获得学士学位后整六年以上并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三篇论文)。
五、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整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 身体健康。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提交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三篇论文。
7.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报名日期:
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月20日
七、报名地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324室
邮政编码:100036 , 联系电话:88190324 、 88190380 ,外地考生可函报。
八、报名手续:
1.凭本人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复印件,到我招办报名,领取有关表格,并交报名费200元。考生务必于2006年3月 5 日之前向我招生办公室送寄下列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复印件)。
(4)送交本人在所报专业上预期探索的课题和研究该课题的初步设想一份。
(5)县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6)思想政治情况表。
同等学力者不交(3),但应当开列已经学过的硕士课程和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当的论文三篇。
2.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九、考试日期:2006年4月1日至4月3日
十、考试地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十一、初试科目:
1. 外语(见附表)
2. 马列主义理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党史、时事等(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
3. 专业基础知识(见附表)
4. 专业知识(见附表)
5. 专业综合加试(按导师要求进行,见附表)
十二、复试:
初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1. 复试科目:
外语(口语、听力);
专业基础知识(口试);
专业知识(口试)。
2.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上述几门考试科目外,须增加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笔试)。
3. 体检
十三、就业:
我所招收的计划内博士学位研究生均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就业,委托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回委托培养单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5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