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发布时间:2006-02-21浏览次数:8021文章来源:dong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
作者: 孙建勇
ISBN: 750454770
出版社: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05-01-01
馆藏信息

图书简介:

本书主要介绍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内涵、社会保障基金运行和监管的基本原理及其内容;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社会保障基金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资产类别选择、投资管理、战略资产配置和内部控制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理论基础、目标、原则和特点;社会保障基金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方式的目标、特点、主要内容和监管程序;社会保险事务中的欺诈行为、社会保障反欺诈的概念和反欺诈监管;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安排中的准入与退出制度、外部托管制度、投资比例限制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佣金限制制度;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法律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组织体系的主要内容、基本框架和建立方式。

本书摘录:

作者:孙建勇(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前司长)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待遇,是中国政府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根本目标。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政策法规体系、管理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是一个多项目、多层次、多系统并能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社会安全体系。
    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是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转、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历程是一幅波澜壮阔、充满生机的画卷,基金管理发生了诸多变化,出现了很多积极因素,展示出了未来发展的新的景象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从社会统筹入手,稳步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9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
               
    改革开放特别是最近5年,中国社会保障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和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障基金逐年增长,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支撑能力有所增强
    随着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保障人员增加,1998年到2002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从1732.0亿元增加到3912.4亿元,支出从1621.9亿元增加到3407.6亿元,滚存结余也从721.4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2195.7亿元。预计2005年,基金年度收支规模即可达到10000亿元,2010年可达到40000亿元。

    (二)筹资渠道逐步拓宽,基金积累不断增长
    为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结余分布不均及积累速度逐步放缓问题,中央政府开始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                
    一是中央财政不断增加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加快支付结构改革成本。“九五”期间社会保障支出累计达4458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的7.82%。
    二是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增强宏观调剂能力,目前已经积累1240多亿元。
    三是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化解和压缩空账,现在辽宁已积累基金60多亿元,今后每月将以近3亿元规模递增。
    四是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充分发挥补充保障项目的作用,2001年全国积累企业年金基金260亿元。2002年末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结余近4000亿元。⒈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190多亿元。⒉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已经积累1200多亿元。⒊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辽宁已积累基金50多亿元,今后每月将以近3亿元规模递增。⒋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基金积累260多亿元。

    (三)运作呈现新的态势,形成不同发展格局
               
    由于筹资渠道拓宽,收支和积累规模扩大,基金运作方式开始呈现新的格局。养老和医疗统筹、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将按现收现付或部分积累模式,在现行管理基础上加以规范。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以及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将按完全积累模式,随着有关保障项目的市场化运作逐步进入市场,由有关管理机构委托金融机构管理运营。

    (四)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各项制度逐步完善
    适应基金管理体制调整特别是运作程序的变化,有关部门不断规范和完善基金管理。
    一是改进现收现付管理方式,规范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金管理,建立收入再分配和财政补助资金保障制度。
    二是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计划,严防基金收支管理中的跑冒滴漏和违规运作问题,逐步减少隐性损失。
    三是明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障责任,规范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管理行为,建立既能控制风险又能有效增值的管理制度。
    四是强化企业保障责任,规范企业年金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建立补充保障基金治理结构。

    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中,社会保障基金监管顺风启航,从无到有,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创建阶段的历史任务。
               
    过去几年,有关监管机构开展大规模检查,全面摸清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家底,拓展了基金保值增值渠道,防范了管理运作风险,维护了基金安全完整。面向未来,社保基金管理环境和运作条件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一是基金现收现付管理状态下,征收环节出现企业和个人隐瞒、少缴的问题,支付环节发生了冒领、欺诈的问题,结余基金管理没有积极投资,造成一定隐性损失。
            
    二是基金完全积累管理状态下,投资运营法规和政策尚不健全,运作不很规范,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要进一步调整基金监管工作思路,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一)明确基金监管目标,确立监管工作宗旨
               
    确立基金监管目标,是做好基金监管工作的根本问题。社会保障基金是一项特殊的公共基金,是支撑各项保障制度的经济资源,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稳步运行的物质基础。
            
    建立完整健全的基金监管制度和独立高效的基金监管体系,维护基金安全完整,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这个目标是实施基金监管的基本目标,也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崇高目标,是基金监管的工作宗旨,也是各级基金监督人员的行动指南。

   (二)强化基金监管手段,化解管理运营风险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手段,主要包括现场检督和非现场监督。

    现场检督是监管机构派人到被监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管理水平、资产质量、收益水平、管理情况作出评价。
               
    非现场监督是监管机构通过报表分析,了解基金管理的状况、存在问题和风险因素,对有关机构管理运营基金的活动进行全面、动态的监控,及时采取防范和纠正措施。
        
    过去各级基金监管机构主要通过现场检督,了解有关机构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从发展趋势和国际经验看,随着基金管理运作方式的变化,各类监管机构将逐步以非现场监督为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实行适时监控。我们要顺应新的情况和变化,着力研究非现场监督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管工作质量。

   (三)改进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很长一段时间,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全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担。部分省市实行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委托有关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之后,基金逐步由社保经办机构单一管理,变为财政、税务、银行以及社区组织参与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要适应筹资渠道增多、管理环节增加、运作风险加大的情况,改进基金监管工作方式,从源头上开始预防和治理,建立一种新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机制,逐步实现监督从事后为主向事前和事中监管为主的转变,从对社保机构监管向对社保基金监管的转变,从单一环节监管向全部过程监管的转变。
           
   (四)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管理机构内部监督四个方面。

    行政监督是各级政府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及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督。

    专门监督是财政、审计和金融机构的监督。社会监督是人大、政协和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

    内部监督是社保经办机构、财政专户管理机构、税务征收机构以及银行、邮政等社会服务机构的内部监控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基金监管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包括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定基金监督制度,建立举报资讯网络,制定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基金的监管政策,依法对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和信息披露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与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
               
    三、社会保障基金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源泉,要从“看住”向“看活”、“看好”转变,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是一项新的任务,理论性、前瞻性和创造性较强,需要开展的工作很多。

    我们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适应社保基金筹资渠道增多、管理环节增加、运作风险加大的情形,建立全程监管的程序和机制,健全监管法规,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率。

   (一)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政策法规制度,加强政策支撑力度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是一项执法工作,依法行政必须具有法规保障。近年来,劳动保障部颁布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会同财政部颁发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初步构建了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政策法规框架。
               
    适应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式的变化,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拟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推动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逐步建立起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的政策法规体系,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规现象,切实做到合规运作。
           
   (二)建立技术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为严格防范基金征缴、支付过程中的内部和外部欺诈行为,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的事前和事中监督,要加强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职工的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和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觉性。要发动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加大对冒领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引进先进技术和系统,加强基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包括预警系统在内的基金监测评估系统,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等环节进行有效监测、评估和改进。规范各地社保机构和基金监管机构的数据库建设,建立起快速高效的决策支持系统,最大限度地防范管理风险,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三)加强理论研究,继续开展国际合作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理论积累较少,有关监管机构要把基金监管理论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广泛学习经济、法律和科技知识,了解劳动保障、财政、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通行做法,引进先进技术和监管理念,积极推动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