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简介

发布时间:2006-01-03浏览次数:9281文章来源:dong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介绍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于1993年12月,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全国性资产评估行业组织。
    2000年,根据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并,组成新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社会审计和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管理,同时保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牌子。
    2004年,为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经财政部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国务院同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单独设立。
    随着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以及影响的不断扩大,1995年,经外交部批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代表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加入了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1999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当选为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的常务理事,并成为其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委员。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理事会下设秘书处为其日常办事机构,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规定,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实施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规则,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注册和年度检查,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格和执业情况的年度检查,组织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负责实施对会员的自律性处罚,组织开展行业对外交流等;参与有关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研究、起草工作;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提出意见;参与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对外国资产评估机构在我国设立常设机构提出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职责及内部机构设置

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任务及职责
    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规定,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自律性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规则;研究会员在执业过程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援助;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注册和年度检查;负责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资格和执业情况的年度检查;组织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负责实施对会员的自律性处罚;组织开展行业对外交流;维护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合法权益,为资产评估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行业的公信力。
    根据财政主管机关的授权或委托,参与有关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研究、起草工作;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提出审核意见;参与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对外国资产评估机构在我国设立常设机构提出审核意见。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并指导地方协会会员管理工作,组织并完善各种专业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
    (二)组织制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标准、规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三)组织研究解决会员在执业过程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并组织开展专业技术援助。
    (四)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注册,并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情况年度检查。
    (五)制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推动资产评估理论研究,组织进行评估业务交流。
    (七)维护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行业的合法权益。
    (八)开展对外交往活动,促进国际交流。
    (九)参与资产评估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研究、起草工作。
    (十)负责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提出审核意见并参与资产评估机构执业情况的年度检查。
    (十一)参与组织开展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对境外资产评估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常设机构、中外合资和合作机构等提出审核意见。
    (十三)办理业务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行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协会内设办公室、综合部、会员部、考试部、培训部、注册监管部、专业标准部、专业指导部、国际部、人事部、信息部、编辑中心等12个部室。
    (一)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协会内部工作制度;负责协会文电、机要、保密、信访、公文档案管理、文印等工作;负责协会内部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协会物业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负责协会出版物的出版、发行等有关工作。
    基本职责:
    1.协调协会各部室工作运转和工作秩序;拟订并组织实施协会工作制度;
    2.负责协会领导的秘书事务,办理秘书长办公会的各项具体工作,编写会议纪要;负责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协会文电的收发、运转以及公文的督办、核稿;负责协会印章的管理、机要保密、文印等工作;负责公文档案、图书馆的管理;
    4.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组织和督察协会有关部室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5.研究拟定行业及协会内部的财务制度,组织收缴协会会费,负责协会内部财务会计工作和协会各专项资金的管理;
    6.负责协会的物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购建和管理协会固定资产,购置和发放协会办公用品,管理和调度协会车辆;
    7.负责协会职工福利、生活服务等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8.负责协会出版物的出版、发行等有关工作;
    9.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部
    主要任务是:负责起草协会重要报告和文件;组织协会重要会议;组织行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建议;组织起草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协会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拟订行业综合性管理法规制度。
    基本职责:
    1.负责起草协会重要报告和文件;
    2.组织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全国秘书长会等重要会议;
    3.组织行业发展理论和政策的调查研究,提出行业发展的理论和政策建议;
    4.组织起草行业发展长远规划,起草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编写年报、工作简报、行业动态等;
    5.负责协会对外宣传报道、重要新闻发布;
    6.参与拟定行业综合性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
    7.负责组织和督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与统战部等单位以及行业内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
    8.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试部
    主要任务是:拟定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组织全国统一考试的命题、辅导教材编写、阅卷等工作;研究完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管理体系。
基本职责:
    1.拟定执业资格考试办法;
    2.组织编写考试大纲、考试教材及相关资料;
    3.负责考试命题工作;汇总考试结果,公布考试成绩;监督考试纪律,惩戒违纪行为;
    4.对地方考务工作进行指导、考核;
    5.就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6.负责考试成绩的复核及考试信息管理;
    7.研究完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管理体系;
    8.办理考委会和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会员部
    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会员管理体系,制定会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员有关情况的统计工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地方协会会员管理工作。
    基本职责:
    1.拟定会员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的统计和公布管理制度;
    3.办理依法维护会员权益的有关事务,并为协会内部各部室和地方协会提供法律咨询;
    4.负责会员入会管理及处罚实施以及会员诚信档案建设的有关工作;
    5.研究会员管理的重大问题,推动行业职业责任保险工作;
    6.监督、指导地方协会会员管理工作;
    7.办理协会维权委员会的有关事务;
    8.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培训部
    主要任务是:研究建立行业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拟定行业培训规划和制度;建立和完善行业后续教育管理体系;组织后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指导、监督地方协会的培训工作。
    基本职责:
    1.研究建立行业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2.拟定行业培训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行业后续教育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
    4.组织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前辅导;
    5.负责行业远程教育建设、运行的有关工作;
    6.负责资产评估学科建设院校的有关协调管理工作;
    7.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后续教育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地方协会的培训工作;
    8.研究国外中介行业培训情况,负责境外培训;
    9.办理协会教育委员会的有关事务;
    10.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注册监管部
    注册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资产评估行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注册的有关事务;对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提出审核意见;指导、监督地方协会评估机构及人员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
    1.拟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管理和年检的有关制度、办法;
    2.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有关工作;
    3.负责制定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年检办法并组织实施;
    4.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提出审核意见,参与资产评估机构的年检工作;
    5.研究有关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6.指导、监督地方协会的人员注册管理工作;
    监管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拟定行业执业质量监管的办法和制度;参与监督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工作。
    基本职责:
    1.参与拟定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
    2.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参与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和执行准则情况的检查;
    3.拟定对有关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质量方面的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参与专案查处工作;
    4.协调有关方面对行业职业道德和执业情况方面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事项;
    5.参与拟订对违法违规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处理处罚制度、办法,参与有关的处罚工作;
    6.指导地方协会对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质量监管工作;
    7.研究行业质量监管的重大问题;
    8.协助办理有关的行政听证、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事项;
    9.办理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有关事务;
    10.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专业标准部
    主要任务是:负责拟订行业专业标准;研究比较各国专业标准和相关专业理论与实务;组织进行有关准则问题的研究。
    基本职责:
    1.负责规划和完善行业准则体系,拟定行业专业标准;
    2.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行业专业标准拟订和实施中的有关事宜;
    3.组织研究比较各国专业标准和相关专业理论与实务;
    4.组织有关资产评估专业理论的研究;
    5.承办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6.办理协会准则委员会的有关事务;
    7.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专业指导部
    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检查资产评估准则及操作规范的具体实施;研究、协调、解决会员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专业技术问题。
    基本职责:
    1.负责组织、检查资产评估准则及操作规范的具体实施;
    2.制定资产评估操作的各种专业指导意见;
    3.组织研究会员在执业过程中提出的各类专业技术问题;
    4.综合协调协会各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5.负责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库;
    6.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国际部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拟定行业涉外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组织行业对外交往活动;办理协会外事活动有关事宜。
    基本职责:
    1.拟定行业和协会对外交流的制度和办法;
    2.拟定协会年度外事计划,办理协会外事活动有关事宜;
    3.参与研究拟定境外执业机构进入国内市场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协助办理外国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进入国内执业及港澳台地区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进入内地执业的有关事宜;
    4.处理有关港澳台地区涉及资产评估的事务;
    5.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部
    主要任务是:负责协会人事工资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协会党群组织的日常工作。
    基本职责:
    1.研究拟定协会人事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2.办理协会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聘用、考核、任免、奖惩、辞退、退休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核定及福利待遇的确定、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负责协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4.拟订协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协会党团及工青妇组织的日常工作;
    6.负责协会工作纪律和考勤管理工作;
    7.研究促进行业及协会的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源开发,推动行业党建工作的开展;
    8.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信息部
    主要任务是:负责建设和管理行业及协会内部的信息网络系统;组织、协调行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推动行业的信息化和协会办公自动化建设。
    基本职责:
    1.负责行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2.负责协会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3.组织协调行业专业数据库系统的研究开发、建设和技术管理;
    4.负责协会互联网站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5.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编辑中心
    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国资产评估》杂志的采编、内容审核和出版等工作;负责杂志广告的组织;协助办理协会出版物的征订、发行工作。
    基本职责:
    1.《中国资产评估》稿件的采编工作;
    2.组织建立各地方协会通讯站;
    3.负责协会电子出版物的编辑;
    4.广告征集、刊发及有关工作;
    5.协助办理协会出版物的征订、发行等工作;
    6.办理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