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文)和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我会研究起草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规范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05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待征求意见结束后,我们将对《规范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正式发布实施。
请于2005年11月22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发送至ssb@csrc.gov.cn,或传真至010-8806150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