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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期通用借书证开始办理,望相互转告

发布时间:2005-05-18浏览次数:1936文章来源:图书馆

第20期"通用证"开始办理,望相互转告

有效日期:二00五年五月至二00六年五月       受理对象:我校教师及研究生

读者权益:共享成员馆间所有馆藏             办理形式:集体(最好集体)

受理时限:即日起至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止

须提交电子版的内容:

1)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后写清姓名、系别或部门);

2)15元办证费;

3)100元押金;

4)办证人身份证号码;

4)E-mail信箱。

提交地点:图书馆福建路办公室(福建路图书馆夹层);

联系地话:83495967; 联系人: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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