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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990-2000

目标价格改革适用于非主粮品种

时间:2014年11月27日 08:00

我国的粮食安全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战略,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今年党中央的一号文件提出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通过价格机制改革,理顺供求关系,对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何谓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即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2014年已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未来如果进一步扩大试点,还面临不少待解困境。 农产品目标价格确定的依据 该多大程度上参考国际价格? 政府在设定农产品目标价格时,如何平衡国际价格?国内的粮价该不该比国际粮价高?不少消费者认为,既然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我国的粮食价格就不应该比国际粮价高。以大米为例,北京市场近年东北大米的批发价每吨4000多元,而国际市场像越南的米价是每吨400美元以下,如果按汇率6来计算,是2000多元。这就是说我国现在的米价比越南要贵近一倍,这也是我国近年来大米进口与走私激增的主要原因。但从更长的一个时段来看,以国际13种米价综合性价格指数为例,按人民币中间汇率来计算,国际米价从2003年到2008年从每公斤2元涨到4.33元,而同期我国米价每公斤1.72元到2.93元,这就是说中国粮价和国际相比并不高。从长期趋势来看,我国的米价仍会有很大的涨价预期。目前全球的大米主要出口国是越南、巴基斯坦、印度、泰国等。除泰国外,这些稻米出口国的农民收入都不及我国农民收入的一半。如果按照国际米价出售,对这些国家的农民是合适的,但对我国的农民来讲,如果按照国际价格来销售,估计就会出现大量的农民都不再种稻了。 另外两个大宗农作物是小麦与玉米。全球玉米、小麦基本上由美国、巴西、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大农场供应,中国却是由户均耕地不足10亩的小农来生产。如果这两个作物目标定价也是以国际粮价为基准,这样做对中国的小农也是不公平的。因为我国的年均亩产与他们相比并不低,但我国人均耕地太有限。这些作物的目标价格制定不能仅仅看国际粮食,还要看与我国同是东亚小农的日韩。按照日韩两国的经验,为了保证口粮稻米的自给,相应的稻米价格比国际要高出不少,是同期国际价格的5-10倍。我国的小麦、水稻两大口粮,只能和日韩等小农经济国家相比。如果按国际粮食价格来制定中国的价格,中国的农民都会放弃土地的。 如果我国不坚持粮食自给的战略,大量从国际市场采购,估计13亿人口的大国效应会把国际粮食价格推高数倍。从这个角度来看,不能仅静态来看待国际粮价。 目标价格制定要考虑粮食的比较收益 农民在进行粮食生产时是有机会成本的,目前我国粮食在官方话语中是最强调的,但种粮农民的收益却是最低的。如果长此以往,会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价与其他农产品的价格、粮价与外出打工的价格、粮价与农资价格,不能拉得太大。 近年来我国农民种粮的生产成本快速增长、农资价格不断攀升,种粮比较效益下降迅速。比如,在山东农民种大棚菜,一个棚一亩地赚个三万五万很正常,最差也可以赚三、五千元。但一亩地如果种小麦呢?我去河南调研,河南农民告诉我,现在种小麦基本上是不赚钱的,利润基本上为零。尤其是河北等北方地区,种麦一般还要浇灌几次水,每次灌水需要40-50元,如果除去劳动力的费用,种麦基本上没什么赚头,如果把劳动力成本忽略不计,每亩地可赚两三百块钱。华北的农民一般一年种两季,夏季麦子、秋季玉米,麦子赚不到钱,玉米每亩赚一千多元,稻米也差不多。而农民人均耕地又很有限。近几年,国内蔬菜、水果价格基本都翻了好几倍,与此相比,三大主粮的价格上涨幅度并不大。 应继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 目前收贮制度导致中贮粮一家独大,企业收贮、农民收贮的积极性都被严重抑制。导致最低价收购政策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压力,占用的财政资金惊人。如何破除垄断,调动企业、农民与地方的积极性,需要综合考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产需缺口逐年扩大,粮食进口量创历史最高。中国粮食供求总量趋紧,粮食自给率跌破90%,去年进口的谷物7700多万吨。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认为,“过去十年,在粮食总产量持续增长的背后,是更快的消费增长,甚至某些产品的供给赶不上社会需求的增长”。今后到2020年,被普遍认为是城镇化加速发展期,食品需求还会更大。如何才能更好地进行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改革,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其一是要继续增加对农民、种粮大户、产粮大县的补贴。因为在粮价不能快速上涨的情况下,增加补贴可以减少农民的机会成本损失。目前我国的城乡、工农收入差距愈拉愈大。目前农民收入的一半来自于种地,如果种粮获得的收入太低,就会影响到我国农民收入的整体提高,导致我国工农收入愈拉愈大。而过大的收入差距则会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应该通过补贴增加农民的收入。日、韩、欧盟、美国对农业的补贴很大,让种粮的农民收入与从事其他行业的收入不致拉得太大。国家要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应该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其二要继续提高粮食收购价格。粮食虽然是我国居民最重要的主食,但在目前的所有农产品中却是最不赚钱的。它的价值在价格中没有反映出来,说明目前我国的粮食定价机制还需要改进。未来在制定粮食价格时,不能仅仅看国际粮价,还要借鉴日韩等国的经验,否则会严重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甚至会引起粮价大幅波动,影响社会稳定。 粮食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应该是政治经济问题。所以粮食的目标价格也不应该单纯地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待,更应该考虑农民的收入、价格波动与社会稳定问题。我国是小农经济,在市场完全占主导的经济中,难免会有价格的波动起伏,这对小农经济而言挑战不小。如何既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还要让政府承担必要的发展责任综合平衡,是一项难度不小的课题。目标价格改革比较适用于棉花、大豆、油菜籽、食糖等非主粮品种,而对于三大主粮,尤其是小麦、水稻两大口粮,应该持审慎态度,以免影响甚至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进而引发国内粮价大幅波动,导致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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