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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990-2000

安徽试点为种粮大户系上“双重保险带”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9:23

 

种粮大户只需专心种好自己的粮食,不用担心各类自然风险导致减产减收。记者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今年起,安徽将对部分种粮大户实施水稻小麦种植收益保险。这意味着粮食种植保险进一步升级,从“保成本”到“保收益”时代。

据悉,这项农业改革自去年起在安徽泗县、广德、霍邱、含山4个县区试点开展。宣城广德市誓节镇洪桥村种粮大户彭代清就是受益的种粮大户之一。“现在国家对种粮大户出台的政策是真好,针对种粮大户设计了各种叠加保险。不仅保障自然风险的损失,还能保证我们的种粮收益。”彭代清说,去年他总共种了1021亩水稻。除了基本的水稻保险外,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宣传下额外又投了一份水稻收益保险,每亩地为9.5元的投保额度。由于去年低温寡照时间长,他种的一个水稻品种有3000多亩出现了倒伏的现象,致使每亩地减收300元左右。保险公司来到现场勘察灾情后予以理赔,受灾最严重的水稻每亩地给予160元的补偿。投了将近万元的保费,最终拿到6万元的水稻收益保险款。

种植收益保险的开展,为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更深层次的保障。小麦在完全成本险的基础上叠加了200-300/亩、水稻在完全成本险的基础上叠加了300-500/亩,保费由规模经营主体和试点资金共同承担。规模经营主体投保种植收益保险后,因遭受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等发生损失超过20%以上,或市场价格下跌超过10%以上导致实际收益减少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去年试点后,种粮大户的反响比较好。今年我们还将扩大试点范围,向规模以上种粮大户铺开。未来还将结合品牌粮食、科技粮田等实施,以鼓励更多的种粮大户多种粮、种好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弥补水稻或小麦种植户亩产量不足或收获上市后市场价格下降导致的家庭收入降低,种植户不敢扩大种植规模,因地制宜开发商业性水稻和小麦收入保险,当水稻和小麦收获期的实际收入低于保险金额时,保险公司对农户进行赔付。收入保险既能保障粮食种植收益,又能有效化解价格波动风险,充分保障农业生产的多层次风险管理需求,实现了农业保险逐步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的转型升级,保障功能由自然风险向市场价格风险延伸,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作用。

(农民日报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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