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制定食品安全联合巡察工作制度
时间:2007年06月20日 08:00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加强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督察和了 解,强化监管部门间的联动和资源整合,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有效评 估各地食品安全工作,为年度综合评价提供重要依据,日前,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食品安全联合巡 察工作制度。 该制度明确,联合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省政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重要工作部署贯彻执 行情况;省政府、省食药安委领导和省主要监管部门布置的重点工作 实施情况;各主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环节、场所食品安全状况;需要由省相关部 门联合督查处理或调查解决的事项等四大方面。主要工作方式包括听 取近期食品安全情况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查看、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记录、台帐等资料;暗访或督查有关 食品单位、场所;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在一定范围内,对食品安 全状况进行问卷调查、抽样调查、重点抽验;需要了解或督查的其它食品安全事项等。 联合巡察活动一般情况下每季度或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每次督查3~4个地区,时间为一周。巡察工作 在省食品药品领导下,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并 制定年度巡察活动计划,确定牵头部门、参加部门、重点任务、巡察地区、时间等事项和要求,汇总巡察活动 情况,提出巡察报告和工作建议。联合巡察活动统一以省食品药品安 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组织开展,成员由省农林、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经贸六部门人员组成。每 次确定一个部门为联合巡察组组长单位,由分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担任 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巡察组成员。对各地食品安全巡察情况,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年终向省政府 和省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进行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