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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期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    点击数:7051    更新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8:45

摘要:30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等功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期货市场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完善,以及供给侧的结构性问题日益显露出来,如品种上市机制不够灵活、期权工具发展滞后、期货公司整体实力较弱、国际化水平偏低、法律体系尚需完善等。为进一步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需着力推动期货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尽快推出《期货法》、完善制度规则和监管机制、积极培育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支持期货公司做大做强,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期货市场,供给侧,政策建议

30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砥砺前行,在为实体经济服务过程中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市场体系架构已经确立,市场运行机制、市场规则、监管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我国即将进入“十四五”规划期。随着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实体经济迫切需要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对期货市场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亟须期货市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能够更好满足实体经济需要的制度、规则、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提高期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

一、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与服务实体经济的实践

(一)品种工具日益丰富,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截至20209月底,我国期货市场上市品种数量达85个,包括66期货品种和19个期权品种,覆盖了农产品、金属、能源和金融等领域。随着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的推出和日益成熟,我国商品场外衍生品市场也取得了长足发展,通过场外期权、商品互换、基差交易、仓单服务等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商品金融、期货期权、场内场外、境内境外协同发展的局面。据美国期货业协会FIA统计,我国商品期货市场成交量已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在全球商品期货市场中占比55%2019年,我国商品期货累计成交量为38.96亿手,累计成交额为220.99万亿元,分别占我国整个市场的98.32%76.04%;金融期货成交量累计为6641万手,累计成交额为69.62万亿元,分别占整个市场的1.68%23.96%

(二)运行质量不断提升,投资者结构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期货交易所不断完善交易交割制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不断促进期货市场功能作用的发挥。随着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创新业务的推出,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范围、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加大产品设计研发力度,进一步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风险管理需求。目前,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效率在90%以上的期货品种超过55%,期现相关性在0.9以上的期货品种超过63%,大部分商品期货品种法人客户持仓比重超过45%

(三)对外开放不断拓展,期货公司融入全球竞争

2018年以来,我国期货市场以特定品种的方式逐渐实现对外开放,原油、铁矿石、PTA20号胶和低硫燃料油成功引入境外交易者。我国期货交易所还积极“走出去”,通过与境外交易所合作的方式提升自身国际影响力。与此同时,我国期货公司也加快融入全球竞争。目前,多家期货公司在海外设立了分支机构,部分期货公司已成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等境外交易所会员。随外资股比限制的全面取消,摩根大通期货成为我国首家外资全资控股期货公司,我国期货公司迎来与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直接竞争的机会。

(四)业务模式不断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深入

2016年以来,大连商品交易所首倡的保险+期货试点模式已连续5年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近年来,保险+期货试点品种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理赔效果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有效发挥了保险公司与期货市场的金融合力,为广大农户、农企以及工业企业提供了更好服务。随着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推进,期货行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利用专业优势在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核准、交割仓库设置、市场推广与扶持等方面向贫困区倾斜,并通过产业扶贫、定点帮扶、款项及实物捐赠等多种方式直接参与扶贫工作。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期货市场通过降低交易成本、便利交割渠道、创设“口罩期权”及“酒精期权”等方式帮助实体企业复工复产,为抗疫工作贡献自身力量。

(五)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风控能力日益增强

随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颁布及多次修订,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了涉及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也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应实施细则。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已经形成了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中国期货业协会组成的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有机统一的“五位一体”监管体系,为我国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我国期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法律法规体系及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健全

期货法律法规需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是期货衍生品交易的规制基础。作为市场机制的高级形式,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具有特殊的交易交割安排及复杂的产品设计流程,需要在法律层面对市场各方权利义务及相关制度安排做出明确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目前我国期货市场虽然形成了以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基础的制度规则体系,但是作为市场发展基础的《期货法》却一直没有出台。同时,现有制度对于维系期货交易制度基础、关系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民事法律关系等重要问题也都缺乏应有规定,如衍生品交易中常用的净价交易,因而亟须进一步修订完善。

期货品种上市机制缺乏效率。我国期货市场在经历两次大的清理整顿后,监管体系日益健全、市场功能总体上得到有效发挥。但目前对期货品种上市仍然施行过于严格的审批制,一个品种上市往往需要经历过长的时间和烦琐的程序,影响了新品种上市效率,不利于期货市场品种的丰富及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此外,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品种分布在四家交易所,相互之间不能重叠,各自有一套交易、清算、交割等业务及风控系统,不利于投资者开展“一站式”交易、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和更好地管理跨市场风险,市场之间缺乏协同性。

(二)品种工具类型及运行质量需进一步完善

金融类衍生品及期权工具发展滞后。我国金融类衍生品和期权工具起步较晚,品种不够丰富,市场规模不大,存在较大发展空间。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品种覆盖了股指类、利率类等主要金融资产,但外汇期货仍为空白。相较于全球场内金融类衍生品80%以上的成交、持仓占比,我国金融类衍生品市场规模存在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近年来我国期权品种不断丰富,但是仍有部分期货品种未上市场内期权工具。

已上市品种运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商品期货存在“近月合约不活跃,活跃合约不连续”现象,多数商品期货品种仅有1月、5月和9月合约活跃,导致实体企业仅能通过以上月份合约进行风险对冲,增加了风险管理的不确定性。部分不活跃品种在合约设计、交易规则、交割仓库布局等方面还存在改进空间。引入境外交易者的国际化品种仅限原油、铁矿石、PTA20号胶和低硫燃料油,绝大部分期货品种未实现对外开放。

(三)期货经营机构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期货经营机构亟须提升竞争实力。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亟须专业的期货经营机构为实体企业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服务。期货经营机构作为连接交易所和投资者的桥梁,需要在做好经纪业务等基础性服务基础上,通过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模式为实体企业和广大投资者提供综合性衍生品服务。近年来,我国期货经营机构运行日益稳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但总体来看,仍存在同质化竞争严重、盈利能力不足、资本金不强、人才队伍较弱等问题。

风险管理公司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相较于场内标准化产品,场外衍生品市场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实体企业不同风险管理需求。2013年以来,期货公司通过子公司的形式为实体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促进了以场外期权、商品互换为主要形式的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的发展。目前,我国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仍存在较大发展空间,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需要进一步提升其资本实力和专业能力,创新产品设计和服务模式,不断满足实体企业个性化需求。

三、几点建议

为了充分发挥我国期货市场价格发现、规避风险功能,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应该推进我国期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制度供给:完善制度规则和监管机制

进一步健全制度规则体系。尽快出台《期货法》,以及针对金融期货、期权工具、特定品种对外开放、场外衍生品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为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完善各项交易规则和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与此相适应的交易体系、结算体系、风控体系,严防市场风险,促进市场规范运行,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加快国内规则与国际规则的接轨,方便境外投资者进入市场,加快推动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数据优势,搭建高效的数据分析及预警机制,为市场一线监管、行业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持。落实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并处置异常交易行为,确保交易公正、有序开展。放松期货品种和工具上市管制,改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期货新品种上市制度,减少审批程序,逐步实现报备制,通过核准制或备案制等方式将上市的决定权交还给市场。加强期货交易所间沟通协调,提升交易、结算、交割等基础规则及制度安排的一致性,便利投资者不同交易所间跨市场操作,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二)加强产品供给:推进多层次衍生品市场建设

不断提升场内衍生品市场质量。加强已上市品种维护,通过交易、交割、结算、监察等制度的完善,进一步提升市场流动性,着重解决“近月合约不活跃、活跃合约不连续”的问题。在做好已上市品种维护工作的同时,加强品种上市规划,推进商品指数类期货、碳排放权期货、外汇期货等研发进度,实现成熟期货品种全部上线期权工具。考虑在更多成熟品种上引入境外交易者,并积极探索包括结算价授权、订单路由等多种合作方式,不断提升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积极培育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完善制度规则体系,稳妥推进场外商品衍生品市场建设,为实体企业提供个性化风险管理服务。支持期货公司及其风险管理公司发展场外商品衍生品业务,为产品创新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发挥场外商品衍生品数据报告库作用,加强数据分析及监控,及时发现业务风险并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搭建综合性场外商品衍生品服务平台,在商品互换、基差交易、标准仓单交易、场外期权等服务平台基础上,加强整合、完善服务、提升质量。

(三)加强服务供给:提升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期货经营机构应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良好的工作氛围及有竞争力的薪酬体制,积极引进人才、成功留住人才。行业协会应站在全局的角度制定人才战略规划,加强从业人员考试、注册及后续管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积极开展面向不同岗位从业人员的多种形式的后续职业培训。期货从业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同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各类投资者提供高质量服务。

有效支持期货公司做大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通过上市、发债等多种途径提升资本实力,为业务扩展、服务能力提升做好准备。发挥分类监管等政策引导作用,支持资本实力强、业务能力高、经营管理规范的期货公司通过市场化兼并和收购做大做强。借助期货公司外商投资比例限制全面取消的契机,积极引入境外优秀期货经营机构,倒逼期货公司整体实力提升。期货公司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服务能力,在经纪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业务,打造业界一流的综合性衍生品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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